【新要聞】進行債權轉讓的條件是什么?債權轉讓協議書怎么寫?

來源:巴中在線

一、


(資料圖片僅供參考)

進行債權轉讓的條件

進行債權轉讓的條件如下:

1.須有有效的債權存在。

2.須轉讓的債權具有可轉讓性。不得轉移的債權有:依據合同性質不得轉移的債權;依照當事人商定不得轉移的債權;按照法律規(guī)則不得轉移的債權。

3.須債權人與債權受讓人達成債權轉移的協議。

4.債權轉移須通知債務人。

找法網提醒您,以上四個條件,為債權轉讓的普通要件。此外,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則轉移權益應當辦理批準、注銷手續(xù)的,按照其規(guī)則。

二、

債權轉讓協議書怎么寫

債權轉讓協議書一般包含以下要點:

1.協議雙方的基本情況,如姓名、住所等;

2.轉讓的債權的基本情況;

3.協議雙方的權利義務;

4.違約責任;

5.爭議解決方式。
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,未通知債務人的,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(fā)生效力。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,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。

第五百四十七條規(guī)定,債權人轉讓債權的,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,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。

三、

債權轉讓后抵押權是否滅失

債權轉讓后抵押權不滅失。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,所以債權轉讓的,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也一并轉讓,但是法律另有規(guī)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

《民法典》第四百零七條 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。債權轉讓的,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并轉讓,但是法律另有規(guī)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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